陕西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人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基金举报

7月17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正式实施。根据贡献大小,市民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10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本省区域内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

《实施细则》细化了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各类行为和奖励兑付工作要求、程序、时限要求等,明确了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旨在通过提高奖励标准重奖举报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对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等方式举报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举报奖励金额根据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确定;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10万元。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涛 通讯员独萍 高瑛

ogp光学影像测量机

影像测量系统

ogp影像测量仪

ogp光学影像测量仪

本文地址:http://cj.cj8824.cn/6481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陕西军工企业5500万元出售云南光伏公司30%股权-广州市北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陕西北人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图)-陕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