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蒙自的新能源车主们
以及计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司机们
根据蒙自市发改局最新消息
新能源汽车
继续享受蒙自市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在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对泊车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含 2 小时)的新能源汽车
免收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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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河州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按照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19〕341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0〕446号)规定,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停车设施经营者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国家机关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非办事人员和非工作时间,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时取走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对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五)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 2 小时内(含 2 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鼓励其他停车设施(场、库、泊位)结合实际,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给予优惠。
(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含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超过一定停放时间实行收费封顶。鼓励各类经营场所附设的停车设施,在经营场所经营时间内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
(七)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对短时间停放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具体停放时间根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站(图片来自网络)
小编从蒙自市发改局获悉,截止目前,蒙自市已累计建成新能源充电站桩317个、457 个充电枪,总功率22840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157个、直流充电(桩)160个;2021年计划新增充电桩103个、138个充电枪,总功率提升13500千瓦。
那么
如要寻找已经建成的充电桩呢?
各位新能源车主
可在各大手机平台应用商店
下载“彩云充”APP或“顺易充”APP
查找附近的充电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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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十四五”期间
蒙自将陆续建设5000个分散式充电桩
613个充电站
2286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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