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诉爱建证券案恢复审理
闽东电力诉爱建证券案恢复审理 更新时间:2010-10-23 7:11:56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闽东电力今日公告,今年10月19日公司要求上海爱建信托、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爱建证券返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1亿元及其利息162.8万元一案,已进入恢复审理阶段,公司有望追回上述款项。闽东电力目前的总股本为3.73亿股。 不过,闽东电力表示,因本次诉讼结果如何无法判定,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正面影响的具体金额无法判定。 据公告,闽东电力在编制2003年度会计报表时将上述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从“ 其他货币资金” 转列为“ 其他应收款”, 并按账龄计提了3022.88万元的坏账准备。2004年度闽东电力按个别认定法对上述款项的年末账面净额7053.39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负面影响。 据介绍,2001年12月27日闽东电力与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开户协议书》,并存入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2004年,因爱建证券拒绝闽东电力提取该笔保证金,闽东电力将其告上法庭。2005年1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被告上海爱建信托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其涉嫌犯罪事实与本案事实有关联,鉴于上述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对本案的审理有影响,故本案应中止审理。 近年来,闽东电力通过代理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与诉讼案承办法官及相关政法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经法院协调,该案于2010年8月26日进行了新一轮庭前证据交换。10月19日,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核实,该案已进入恢复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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